中广网呼和浩特7月30日消息 “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保障了我国少数民族的权益。”最后一位蒙古族王爷、内蒙古自治区原政协副主席奇忠义老人这样对记者说。
年逾八旬的奇忠义是成吉思汗第34代嫡系子孙。新中国成立前,他作为伊克昭盟(即今天的鄂尔多斯市)郡王旗札萨克(即旗长),率全体军政人员和平起义。
目睹60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的变迁,奇忠义说:“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保障了少数民族的政治权利,保护了少数民族的文化发展。”
翻身牧民唱赞歌
“起来,蒙汉的人民,我们要团结一心。我们同是受苦受难的奴隶,我们同是受人宰割的羊群……快把手拉起,快把脚放齐,跟着鲜明的旗帜,创造我们美好的大家庭。”
家住乌兰浩特市的韩唐书老人,对60年前的这首“流行歌曲”记忆犹新。
“旧社会的内蒙古是什么样呢?蒙古民族处在社会最底层。农牧民缺医少药,人口急剧下降。”84岁的蒙古族老人高万宝扎布回忆说。
怎样改变这种命运,内蒙古各族人民的前途在哪里,代表着广大群众利益的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思考着这个问题。
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解决好民族问题是中国历代政权面临的重要课题。中国共产党自成立后就十分重视民族问题,一直孜孜不倦地探求解决民族问题的出路,经过多种途径的探索,最后确立了符合实际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
然而,当抗日战争的胜利号角余音未消时。内蒙古苏尼特右旗就出现了所谓“内蒙古共和国临时政府”,在王爷庙出现了“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针对内蒙古地区存在的民族分裂和所谓“独立自治”活动等复杂斗争形势,中国共产党展开了以民族区域自治解决内蒙古民族问题的伟大实践。
1945年9月,中共中央书记处发出《对内蒙工作的意见》,更为缜密地提出:“对内蒙的基本方针,在目前是实行区域自治,首先从各旗开始,争取时间,放手发动与组织蒙人的地方自治运动。”
1945年11月26日至28日,在党中央的领导下,乌兰夫在张家口主持召开了内蒙古各盟旗代表大会,成立了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1946年4月3日,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与“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在承德召开了“四·三”会议,协商撤销了“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建立起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东蒙总分会。于是,内蒙古自治运动在党的领导下统一起来,走上了健康发展道路。
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政府在王爷庙成立,乌兰夫当选为内蒙古自治政府主席。当年年底,王爷庙改为乌兰浩特,蒙古语意为“红色的城”。
从1947年11月到1948年4月,新成立的内蒙古自治区在全区展开土地改革运动,废除了封建剥削制度,农牧民翻身做了主人;在牧区进行了民主改革,“牧场公有、放牧自由”“不斗、不分、不划阶级”和“扶助贫苦牧民,牧工牧主两利”的政策使得内蒙古草原呈现出一派兴旺景象;在城镇,保护了工商业发展,陆续恢复和建立了一些军械厂、皮革厂和被服厂,所生产的武器和军需品源源不断运往前线补给东北野战军。
在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引导下,内蒙古又相继成立了达翰尔、鄂温克、鄂伦春3个少数民族自治旗和19个少数民族乡,深受剥削和压迫的各族人民翻身解放,当家做主,充分行使自治权力管理自治区内的事务,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创建、形成和不断完善,以及法制化的进程,作出了不懈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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