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曲:内蒙古辉煌60年 》
今天请听《民族区域自治的伟大实践》),采制:中央台记者阿都钦、郑颖。
(出隆隆的枪炮声,数秒后,压混)1947年5月1日,在解放战争的炮火声中,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庄严宣告诞生,从此掀开了内蒙古历史发展的新篇章。91岁的离休老干部克力更,当年 “五一”大会的见证人。
(录音)
“过去蒙古民族、蒙古地区、包括汉族同胞,各个民族都受压迫、歧视自治区,大家多少年、多少辈渴望,实现了,在共产党领导下,当家作主了。”
抗日战争胜利后,在苏尼特右旗出现了所谓“内蒙古共和国临时政府”,在乌兰浩特出现了“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内蒙古面临着两种命运、两种前途的历史抉择。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正式成立,宣告了我国第一个省级民族自治区的诞生,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推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胜利地经受了实践检验而进入成熟阶段。
在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引导下,内蒙古又相继成立了达翰尔、鄂温克、鄂伦春3个少数民族自治旗和19个少数民族乡,深受剥削和压迫的各族人民翻身解放,当家做主,充分行使自治权力管理自治区内的事务曾任锡盟盟委书记的离休老干部高万宝扎布,回忆说,自治区政府成立后,很快就用排除了日本侵略军在内蒙古东部地区散布大量鼠疫细菌造成的鼠疫威胁,扭转了蒙古族人口长期以来下降的趋势。
(录音)
“治好以后,全盟人口生育力就提高了。牧民给孩子取名,叫‘纳民夫’,汉话就是‘党的儿子’,把党当母亲啊。”
在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指引下,内蒙逐步形成以蒙古族为主体的三级民族自治地方体系,无论人口多、人口少的民族,无论大聚居、小聚居的民族,都充分享受到了民族自治权利。各族人民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自治区除了行使一般的行政职权外,还在立法、变通执行、语言文字、培养干部、经济、财政、文化教育等方面认真行使了自治权。陆续制定和批准了449个地方性法规。内蒙古全区党政机关中的少数民族干部占到干部总数的30.59%,高于其人口所占比例。
内蒙古教育厅副厅长何成保(录音):“内蒙古的基础教育是从简陋的马背小学、炕头小学走过来的。我们锡盟阿巴嘎旗‘普九’之后,一个老牧民拿着一瓶酒、一只碗,走到草原深处,跪在草原上,把酒洒到草原上泣不成声。他说,……今天,我们的家乡普九了,看到孩子们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学习,我怎么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了。”
(出马头琴《万马奔腾》齐奏曲,压混)
最新统计显示,内蒙古自治区2006年人均gdp达到2513美元,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5年来全区gdp平均年增长率达到16.6%,为全国第一。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席杨晶。
(录音)
“60年来的发展历程充分证明,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历史选择,是增强各民族团结与合作、促进各民族繁荣与发展的有效途径,是维护国家稳定和统一的重要保证,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旺盛的生命力。”
新闻链接:民族区域自治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创性地成功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写进宪法,从而作为国家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被确定下来。继内蒙古自治区之后又先后成立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四个省级民族自治区。现在,全国实行自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少数民族总人口70%,自治地方面积占全国总面积64%。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现了各民族的真正平等。使国家达到各民族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的良性境界。国家和民族地区的共同发展。2003年以来,五大少数民族自治区的年经济增长率都在10%以上。拥有56个民族的中国,因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繁荣,探索出一条成功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