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10月27日消息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畜牧处了解到,通过一个月的摸底调查,内蒙古奶站已经全部纳入了监管范围。目前,全区共有各类奶站4107个,其中乳品企业自建173个,规模养殖场自建222个,养殖小区建设596个,个体自营投资2612个,流动生鲜乳收购站467个,其他形式37个。根据国务院和农业部的有关要求,内蒙古在广泛征求奶农、奶站和企业以及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内蒙古生鲜乳收购管理办法》,现已上报自治区政府,并计划在2009年底以前全面完成生鲜乳收购站整顿。今后生鲜乳收购站应当由取得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牛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开办或由乳制品生产企业收购、租赁和托管,方可取得所在地旗县政府农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内蒙古奶站大多是近几年兴办起来的,形式多样,隶属关系复杂,目前国家对此既没有专门的监管办法,也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奶站没有市场准入条件和建设标准,导致奶站什么人都可以建、什么地方都可以建,原料奶中间收购环节基本处于失控状态,奶站基本处于无证营业的状态。据统计,全区4000多个奶站中,三证齐全(工商、卫生、防疫)的奶站仅有631个,流动奶站没有一个三证齐全。根据整顿目标,奶站今后必须符合8项硬性指标方可取得收购许可证。8项硬性指标包括:必须符合生鲜乳收购站建设规划布局;有符合环保和卫生要求的收购场所,地面、墙壁、顶棚使用的材料和结构便于消毒清洗,周围环境清洁,远离污染物;有专用的消毒、清洗设施和工具;有与养牛规模相适宜的全封闭机械化挤奶设备;有与收奶量相适应的冷却、冷藏、保鲜设施和低温运输设备;有与检测项目相适应的化验、计量、检测设备;有经培训合格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有完整的管理制度,包括卫生管理制度、质量安全保障制度和相关责任人制度等。(李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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