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3月10日消息(记者那森宝音 通讯员邢彦春)消费者王凤山在对购买回的“风帆”牌铅酸蓄电池充电时,该蓄电池不知何因突然发生爆炸,将其左眼球炸伤,后被家人火速送至医院抢救,虽保住了性命,但左眼球被摘除。“风帆”牌铅酸蓄电池爆炸毁容案发生后,消费者已向经销商、消协和质监部门进行了投诉,各级新闻媒体也进行了关注,但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时值今年“3?15”即将来到,这位受到侵害的消费者要讨一个“说法”。
2008年9月5日,家住包头市固阳县大三份子村的消费者王凤山,以1468元的价格,从包头市建武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回“风帆”牌6QA-135铅酸蓄电池。该蓄电池在使用两个月后充电时,蓄电池突然发生爆炸,使王凤山左眼部受伤,被急送到包头朝聚眼科医院手术治疗,后又转至包头市眼科医院进行了左眼球摘除术。虽保住了性命,但左眼球被摘除,给他留下了终身残疾。王凤山两次住院共产生医疗费及相关费用2万多元,今后的二次手术费用及安装义眼的费用还没有着落。
蓄电池爆炸案发生后,作为消费者的王凤山依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时向经销商包头市建武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孙贵武进行了投诉,经销商答复说:将向“风帆”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反映,要求他们尽快派人来包对产生爆炸的蓄电池进行技术鉴定。然而,此爆炸案已过去60多天,未见生产厂家任何人来包头处理此事。
据了解,“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等五家发起人于2000年6月13日共同发起成立的一家大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主要是蓄电池开发、研制、生产和销售。
2009年3月9日,内蒙古多家记者,专程赶到因“风帆”蓄电池爆炸致使左眼球被摘除的消费者王凤山家里和经销商包头市建武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及王凤山投诉案的委托代理人邓成和办公室,对王凤山眼球被摘除投诉案进行了追踪采访。
此前,消费者王凤山被“风帆”蓄电池炸伤左眼球被摘除投诉案,引发相关媒体的广泛关注。《消费日报》、《内蒙古法制报》、《包头日报》、包头人民广播电台、中华维权网等相关媒体的关注,均对此事予以密切追踪。北方新闻网、内蒙古日报已公开曝光。
左眼球被摘除的消费者王凤山何时才能讨回一个“说法”?人们都在密切关注着事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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