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2月9日消息 新年伊始,农牧业大区内蒙古自治区出台多项支农惠农政策,千方百计促进农牧民增收。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日前联合下发文件,提出将出台政策,为城乡电价差距较大的地区创造条件,尽快实现农村牧区与城镇居民用电同价;制定农牧业生产资料出厂价加实际运费的直供政策和促进农牧业增产增效的相关补贴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推动落实国家大宗农畜产品订单和最低收购保护价以及临时收购政策,努力保持农畜产品价格稳定。
除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已出台的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外,内蒙古还将全面推行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实行补贴资金“一卡通”,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农牧民手中。
内蒙古还将加大对牧业、牧区和牧民的财政支持。据了解,自治区和盟市安排的各项支农资金的30%以上将用于“三牧”,其中农牧业产业化资金和扶贫资金的60%向“三牧”倾斜,以提高牧民收入水平。从今年起,内蒙古将加大对牧业机具、牧区生产生活燃油等方面的补贴,逐步推进肉牛、肉羊、羊绒、羊毛等主要畜产品的补贴。在牧区教育事业方面,在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补助政策的基础上,把补助范围扩大到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中的牧民子女。
为促进农牧民增产增收,内蒙古每年还将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中拿出10亿元,整理复垦土地8万公顷以上,提高土地质量,扩大耕地规模。每年确定300个重点扶持的嘎查、村,每个嘎查、村一次性投入不少于100万元的财政扶贫资金。另外,内蒙古在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推动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方面也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农牧民增产增收的举措。并且,对新制定的各项农牧民增收措施,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都明确了牵头部门和配合实施单位。(吴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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