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10月14日消息 10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转发《关于暂停销售使用标示为黑龙江完达山制药厂(黑龙江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盟市卫生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通知辖区内的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并迅速组织查控,密切关注药品不良反应,认真填写药品查控情况统计表。
据了解,10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云南省红河州6名患者使用了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两批刺五加注射液(批号:2007122721、2007121511,规格为每瓶100毫升)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其中有3例死亡。(段丽萍、王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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