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9月1日消息 “由于平时生意繁忙,长期以来,我一直采取按季度缴费的方式,得知‘两费’要取消,真是喜忧参半,因9月份的管理费我已提前缴纳……”呼市张姓个体户的担忧仅是广大个体户的一个缩影。8月29日,本报刊发《50多万个体户下月告别“两费”》后,接到多名读者打来咨询电话称,从9月1日起停收“两费”,但他们已提前缴纳了今年的工商管理费,这些预缴的管理费能否退还?
对此,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局长王玉英表示,预缴“两费”问题,基层工商所将先摸清情况,把反映材料逐级上报,待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和财政部门决定后再予答复。由于各级工商部门征收的“两费”直接上交自治区财政、进入国库,工商部门目前无权决定。(刘欣荣 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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