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4月21日消息 从内蒙古兴安盟农牧业局获悉,内蒙古的革命老区兴安盟共获得2008年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1000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补贴950万元,自治区专项补贴50万元,此项补贴是国家增加“三农”投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惠农政策之一。
据了解,此项补贴对象为纳入专项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含农牧场职工)和直接从事农牧业生产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补贴标准为中央或自治区专项补贴率原则不超过机具最高出厂价(不含运费)的30%,且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其中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和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补贴额不超过8万元。(张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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