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第五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巴特尔出席会议并讲话
中广网呼和浩特2月27日消息 2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第五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巴特尔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秀、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王长聚、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邢宝玉出席会议。
巴特尔在会上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时强调,要坚持预防与查办相结合,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他说:"坚决查办案件,既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也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条件。查办职务犯罪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
从2006年底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初步探索出了符合自治区特点和各行业、各系统实际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形成了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法制化的预防职务犯罪体系,有些项目如预防职务犯罪、防止经济损失、职务犯罪案例分析、预防调查等工作已经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到目前,全区已有近2500个联系会议成员单位,三级检察机关建立预防工作联系点2118个,聘请预防联络员1938名,于1215个行业、系统、部门制定了工作联系制度,对项目资金达上千亿元的146项重点工程开展了同步全程预防,预防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巴特尔在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来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所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后,要求各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各成员单位准确把握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二次全会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切实提高对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进一步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他强调,要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厉惩治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行为,已达到惩前毖后、以儆效尤的目的。同时,要注重总结查办案件的工作经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预防对策建议,积极做好预防工作,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他特别强调,要注重保护肩负反腐倡廉使命的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的干部,支持他们依法履行职责,推动在全社会形成惩恶扬善、弘扬正气的良好风气。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内部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人民群众监督以及新闻媒体监督的积极作用,以有效防止职务犯罪问题的发生。
这次会议增补了21个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至此,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增加到84个。此次增补的成员单位里包括了自治区的几所主要高校和医疗单位。(王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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