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1月31日消息 29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了解到,从2008年起,内蒙古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城市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手续,提高建设用地的使用效率,大力服务城市建设和发展。
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开始,内蒙古对城市建设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必须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明确申报用地的规划用途和区位。对城市申报新增建设用地,简化手续,按照综合平衡、适当压缩工业用地,重点保证居住用地;对城市申报的年度用地方案要依法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用地将对其进行核减。
同时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将依据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按照国家“从严从紧、有保有压”的土地调控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严格控制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合理安排各项用地,确保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关系民生的居住用地合理有效利用。(康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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