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1月3日消息 2008年的第一天,凉城县岱海镇贫困农民赵永红欣喜地告诉记者:“我现在也享受到低保啦!”
乌兰察布市积极探索农村牧区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机制,农村牧区困难群众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全市16万农村牧区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乌兰察布市2007年通过两次低保扩面,使享受低保的困难群众总数达到167457人。按每人每天1.2元、全年438元的标准和自治区、市、旗县6:2:2的资金安排比例,2007年乌兰察布市共支出农村牧区低保补助金5615万元,全部按时发到低保户手中。补助额最高年人500元,最低年人140元,年人均335元。
乌兰察布市从2006年开始,将低保对象中的特困户、未享受农村牧区低保的特殊困难户、因受灾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纳入一次性救助范围。2007年初拿出400万元,为2万个城乡困难户每户提供了200元救助;下半年,再次筹资200万元,又给予2万困难户每户100元的救助,解决了农村牧区特困户的燃眉之急。(德力格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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