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12月28日消息 为了做好全区暴风雪天气气候事件公路交通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提高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自治区交通厅日前制定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暴风雪天气气候事件公路交通应急预案》。
该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暴风雪天气气候事件公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并指导全区暴风雪天气气候事件公路交通应急救援工作。预案指出:各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全方面收集本行政区域内外和境外公路状况、气象信息、客货运站(场)情况等重要信息,各盟市交通部门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自治区交通厅报送有可能造成自治区暴风雪天气气候事件的各类信息,建立信息通畅、快捷的自然灾害互通制度。根据暴风雪天气气候事件发生时对公路交通的影响和需要的运输能力划分为四级预警,分别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橙、黄、蓝色表示。一旦发生事故,各交通主管部门要立即上报,Ⅰ级、Ⅱ级事故报送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Ⅲ级事故报送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Ⅳ级事故报送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预案》还指出,暴风雪天气气候事件应急救援以属地为主,实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取得相关部门的配合,积极救援。事件发生地交通主管部门要及时出动车辆设备除雪、除冰,并视情况需要,为各汽车客运站滞留旅客提供热水、食宿等服务,安抚好旅客情绪,及时疏导安置滞留旅客;如暴风雪天气气候事件发生后造成道路运输安全事故,要迅速启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本地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有效的进行处置,控制事态;暴风雪天气气候事件应急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暴风雪天气气候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陈玲 樊文礼 莎日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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