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12月12日消息 10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了解到,到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居民小区节水器具使用率要达到50%,并在各大专院校、工业企业生活小区、城市居民住宅小区创建一批“节水型社区”。
据了解,为了建立全区公共建筑、生活小区的节水和中水回用的基础设施,自治区水利厅将在未来的几年里对全区城市供水管网进行改造,对所有取用水单位实行节水考核,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出浓厚的节水型社会氛围。
另外,包头市、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通辽市将建成国家和自治区级节水型社会试点,选择一批有代表性的学校、社区和企业开展节水型试点,为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呼延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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