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聚焦内蒙古 |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聚焦内蒙古 |
|
建立食品价格信息“日报”扼制物价过快增长 |
中广网 2007-11-22 |
[打印本页] [推荐给朋友] [字号 大 中 小] [关闭] |
中广网兴安11月22日消息(记者文伟 兴安台记者高阳 通讯员苑朋河) 从21号起,兴安盟各地将建立食品价格检查信息“日报”制度。同时,将对所有食品制造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逐个进行拉网式检查;对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及其食品制成品等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进行重点检查。
据悉,近期食品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尤其是主要食品价格全面上涨,已成当前经济运行中的一个突出问题。特别是有的不法经营者乘机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变相涨价,对当前价格总水平的上涨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此,兴安盟工商局在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的基础上,严查三类不正当价格行为:经营者之间串通定价或者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协议、决议、纪要、口头约定等形式合谋涨价的行为;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超出成本增加的合理幅度,借机哄抬价格的行为;经营者通过抬高等级、短缺数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变相提高价格的行为。
兴安盟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政府鼓励市场竞争,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但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不正当价格行为,“政府必须坚决查处”。为此,工商部门对查出来的乱涨价案件,一经核实,将依法从快从重处理,绝不让违法者在经济上得到好处,“保持对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兴安盟工商部门将建立与公安、质检、宣传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除给予经济处罚之外,还将公开曝光,直至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编:文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