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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开盘监控”成效显著 |
中广网 2007-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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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呼和浩特8月27日消息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房产管理局对商品房销售合同实行网上备案管理,并对商品房预(销)售过程实行“开盘监控”,这一新举措实施一年以来成效显著,对有效地遏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种违法行为,稳定住房价格,优化住房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具有积极作用。 据了解,开盘监控是指在商品房项目获得预(销)售许可并开通网上售房系统进行开盘预(销)售之日起一周内,暂不发《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由包头市房产监察部门的执法人员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售楼场所对其销售行为进行现场监控,保证其房源信息公开、销售过程透明、销售价格真实。 此项措施要求包头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售楼场所进行标准化布置,制作与商品房网上售房系统信息内容一致的销控图,放置于显著位置,以便购房者掌握房屋销售信息,并且执行销售价格“一价清”和明码标价制度。包头市房产管理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之前存在内部认购、会员制登记等无证售房行为,以及发布虚假信息、捂盘惜盘、囤积房源等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违规行为,采取责令停售、限期整改的措施,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直至吊销其《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截至目前,包头市房产管理局已对全市86个楼盘实行了监控,监控面积273.79万平方米,监控商品房套数30573套。(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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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责编:郑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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