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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政府要求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
中广网 2007-0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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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呼和浩特2月15日消息 2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
通知强调,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积极发展现代农牧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确保畜产品安全、增加农牧民收入的迫切需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出发,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统一思想认识,扎扎实实地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通知要求,为了加强节日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各地区要突出重点,切实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一是坚持预防为主,构筑防疫屏障。各地区要组织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接近或超过免疫有效期畜禽、补栏畜禽的免疫工作,要建立边境地区免疫隔离带,防堵境外疫情传入,要加强对免疫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免疫效果;二是加强疫情监测,严格疫情报告。节日期间,全区实行疫情报告领导带班和专人24小时值班制度,并公布疫情值班电话,确保信息畅通;三是强化市场监管,防止疫情传播。针对节日期间畜禽产品大范围流通、消费量增加的特点,农牧业、工商、卫生、质检等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动物交易市场的监测、检疫和监管工作,防止流通环节传播疫情;四是加强监督执法,保障动物产品安全。各地区要加强对饲养、屠宰、经营、加工、运输、储藏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制度;五是做好应急准备,果断处置疫情。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本地区、本部门应急预案,建立并切实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六是统筹兼顾,做好其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人间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特别是卫生部门和农牧业部门要加强联系,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和配合工作,加快建立禽流感防治工作合作机制,依法开展各项防控工作。同时,还要加强重点人群防护和隔离措施以及人禽流感各项诊断与治疗措施的落实。(王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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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SRC-504034218 责编:梁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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