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1月21日消息 1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下发通知,要求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区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和《出生医学证明》,即“母婴三证”工本费。
通知要求,各盟市卫生局要加强与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的协调和沟通,落实本地区“母婴三证”发放、使用和管理的费用,严格执行《通知》要求,严禁私自收费或变相收费。而1月1日前收取的“母婴三证”工本费要继续按照原规定和原渠道上缴卫生厅,卫生厅汇总后上缴卫生部。(许晓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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