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会呼和浩特会场
中广网呼和浩特12月3日消息(记者郑颖、刘俊霞)12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纪念大会在呼和浩特隆重召开。内蒙古6000余名检察人员通过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参加。
会议为从事检察工作25年以上的代表颁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荣誉勋章,并表彰了首届内蒙古“双十佳”基层检察院和优秀个人。
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刘云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中国法学会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韩杼滨等发来题词、贺词。

内蒙古十佳基层检察院代表

内蒙古十佳检察官
1978年12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挂牌办公。30年来,全区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8万余人,提起公诉29万余人;在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4万余件;有效维护了内蒙古社会的和谐稳定和良好的经济秩序。
立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内蒙古检察机关始终不断探索边疆民族地区检察工作的新路子,为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提供了实践经验。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执行法律与执行民族政策相结合,保障各民族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注重执法人性化,尊重民族地区风俗习惯,维护促进民族团结。注重培养、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检察人员,大力培养蒙文蒙语诉讼人才,加强蒙文蒙语诉讼工作。与法院合作编撰出版了《汉蒙法律名词术语辞典》,填补了国内空白,为加强蒙文蒙语诉讼工作做出了贡献。
同时,内蒙古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强化诉讼监督,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促进司法公正;逐步建立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检务公开、检务督察、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等一系列机制和制度,促进了执法的规范、透明和公正。到目前,全区各项业务工作中反映办案力度、水平和质量的指标多数接近、部分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面对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影响民生的突出问题,内蒙古检察机关认真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做好举报受理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做好涉检信访工作,依法及时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积极查办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就业、就学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中发生的犯罪,既依法办案,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30年中,内蒙古检察机关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到目前,内蒙古已经建立检察院126个,检察人员达到6300多人,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已达到72.1%,并拥有一定数量的专家型、复合型人才。全区94%的检察院完成了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任务。
内蒙古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储波为大会发来的题词中说:“三十年来,我区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各项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公平正义,为保障国家安全和祖国北疆稳定,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内蒙古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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