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11月17日消息(记者郑颖 通讯员冯捷)11月13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消防支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中国万正集团鄂尔多斯民生广场商贸公司责令停止使用地下国美电器商场,并给予罚款10000元。
11月5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消防支队防火处监督员对中国万正集团鄂尔多斯民生广场商贸公司日常检查中发现,该地下国美电器商场内装修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消防监督员依法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在期限内向消防机构申报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到期复查,发现该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在限期内未改正。针对此类无视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11月13日,鄂尔多斯市消防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中国万正集团鄂尔多斯民生广场商贸公司责令停止使用地下国美电器商场,并给予10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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