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9月22日消息 为了适应内蒙古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需要,引导高职高专教育持续健康发展,自治区教育厅日前对全区各院校申报的2008——2009年度新增专业进行了认真审核,并经自治区高等学校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批准5所高校、21所高职院校新增73个高职高专教育专业。
据了解,在新增的73个高职高专教育专业中,有7个专业需要进一步加强师资力量、加大实习实训设备投入等建设。为此,这7个专业必须经过1年试办期,然后经自治区高等学校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达到标准的专业予以保留,达不到标准的专业予以撤销。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规定,今后,对连续3年达不到自治区平均就业率的高职高专教育专业将通过调节招生计划等方式减少或者限制招生,对连续4年不招生的专业将予以撤销。(牟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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