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9月5日消息 9月4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在乌兰浩特市听取了兴安盟盟委、行署的工作汇报,并专题研究支持兴安盟加快发展的相关问题。
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代主席巴特尔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任亚平讲话,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符太增,自治区副主席连辑、郭启俊,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兴安盟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支持兴安盟加快发展是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区域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作为自治区政府的诞生地,兴安盟加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会议指出,从2006年开始,自治区党委、政府采取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兴安盟贫困嘎查村的措施,支持兴安盟发展。兴安盟盟委、行署团结带领全盟各族干部群众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苦干,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兴安盟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特别是经济基础薄弱、总量小,工业化水平低,发展条件比较差。针对兴安盟的具体情况,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从2009年到2011年,连续3年采取特殊政策和措施,支持兴安盟加快发展。会议决定,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大农牧林水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实行特殊的财政补助政策以及加强党的建设和人才工作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兴安盟的支持,努力促进兴安盟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强调,要把支持兴安盟发展置于自治区发展大局之中来谋划,从政策上和发展条件上给予支持。兴安盟既要改善发展条件,更要培育发展主体,发展新型工业化,稳定一产,带动三产;既要积极争取外力,又要启动内力和活力,充分利用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优惠政策,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水平;既要加快发展,更要科学发展,通过技术跨越,实现经济跨越。支持兴安盟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增强兴安盟自身的造血功能,改善发展条件,培育发展主体,促进产业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充分发挥兴安盟自身优势,逐步赶上全区整体发展步伐。要坚持外部帮扶与启动内力活力相结合的原则,激发广大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自主创业的活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坚持解决当前困难与增强发展后劲相结合的原则,在产业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适度超前,着力改善发展环境,增强发展后劲。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原则,运用市场机制解决存在的问题。坚持统筹安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对支持重点、内容等在整体上统筹考虑。坚持发展经济与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相结合的原则,注重解决民生问题,切实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郭杰 张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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