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9月2日消息 昨日,记者从各区卫生监督所了解到,经过规范整治,呼和浩特市目前已经有38家“小饭桌”取得了《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这些持证“小饭桌”规范经营,让学生家长解除了后顾之忧。
【问题之一】部分“小饭桌”不合法
8月31日,正值呼市大部分小学开学注册的日子。记者在满族小学附近看到,校园大门旁边的电线杆上有好几个“小饭桌”广告,开设“小饭桌”的有的是附近的居民,有的还是教师家属。各类“小饭桌”都标明了每月费用,承诺确保饭菜卫生和营养,提供午休场所,并负责接送孩子。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小学生家长,他们都对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等证件的“小饭桌”表示满意。但在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呼市有200多家“小饭桌”,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只占到少数。
目前,呼市“小饭桌”分为全托和半托两种,收费基本是半托220元/月,只含中午一餐;全托收费则要高得多,要上千元一学期。为了加强竞争力,有些“小饭桌”还推出了免费接送服务。虽然呼市城区有38家“小饭桌”成为“正规军”,但还有一些“小饭桌”拒不改变目前的脏乱差局面,逃避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管。这些“小饭桌”卫生条件差、超员问题突出,给就餐的孩子们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据了解,在这些无证“小饭桌”的经营者中,下岗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占有很大比例,他们大多腾出家里的房子或租套单元房,作为小学生就餐和午休的场所,而拥挤不堪及卫生条件差成了最大的问题。
赛罕区卫生监督所的武科长告诉记者,“小饭桌”是近几年产生的新生事物,一直没有具体的法律来规范,由于无法可依,对“小饭桌”的监管有很大的困难。建议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管理办法,各相关部门依法进行规范,才能让“小饭桌”从“地下”走向“阳光”。
【问题之二】 居住拥挤卫生不达标
昨日是开学的第一天,中午12时,记者随赛罕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来到了“福星小饭桌”看到,这家“小饭桌”坐落在居民区2楼的楼房里,两个卧室成了孩子们中午休息的场所,30多个孩子挤在两张桌子上吃饭。记者数了一下,两个卧室共有30张床铺,其中还有好几个是通铺(两个孩子睡一张床),居住比较拥挤,给学生的安全以及疾病的传播留下隐患。
同时,“小饭桌”厨房的卫生条件也不能让人放心。在厨房里,做饭的师傅没有穿工衣戴工帽,经执法人员检查,这里的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孩子们使用的碗和筷子没有经过消毒,没有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呼市赛罕区卫生监督所的郭所长告诉记者,目前,呼市大部分“小饭桌”为家庭式作坊,存在“小、隐、散”的问题,即规模小、较隐蔽、布局分散,管理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按规定,凡是不符合卫生条件的“小饭桌”都属于打击和取缔的范围。卫生监督部门搞过很多次检查,而居民住宅内的不少经营者,见到检查都不开门,给工作的开展带来很大不便。
所以,家长在选择“小饭桌”时,不能仅仅考虑能提供什么样的服务,收费高低等等,必须仔细查看其《食品卫生许可证》以及内部工作人员的健康证等,证件完备的“小饭桌”在卫生方面应该说较为安全一些。
【管理】 “小饭桌”今后将有法可依
学校周边的“小饭桌”得到了很多家长的认可,但“小饭桌”的卫生、安全、监管问题又令家长们担忧。记者了解到,内蒙古卫生厅正在制定《中小学生临时就餐及托管机构卫生管理办法》,为“小饭桌”制定从业规矩。为保证就餐孩子的食品安全,“小饭桌”的经营者必须照章行事。
据了解,《中小学生临时就餐及托管机构卫生管理办法》规定:凡在自治区范围内开办就餐及托管机构的经营者,必须向所在地教育部门进行申报,经教育部门初审合格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取得卫生许可证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不得从事就餐及托管场所的经营活动。《办法》中,对就餐经营单位的经营面积、水源检验、灶具排风、食品卫生、餐具消毒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并要求建立就餐学生健康档案,实行分餐制,禁止患呼吸道、肠道传染病的学生就餐;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
贯彻落实《中小学生临时就餐及托管机构卫生管理办法》,将由卫生、教育、工商三个行政部门联手进行。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小饭桌”的卫生监督,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管理,工商行政部门负责对无卫生许可证的经营户进行清理和取缔。如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规定,为不符合条件的“小饭桌”发放卫生许可证,直接责任人将受到行政处分。(甄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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