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7月1日消息 为了确保各项调价措施的顺利实施,把连锁反应控制在最低程度,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6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和内蒙古监察厅印发了《关于严格控制成品油电力价格调整连锁反应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
通知要求,调整成品油价格时,液化气、天然气价格不作调整;调整电价时,居民生活和农业、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各项调价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将补贴资金足额限时兑现到补贴对象手中;此次成品油调价后,与居民消费密切相关的铁路客运、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等价格均不得提高,出租车运价也暂不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近期要通过增加财政补贴予以解决;对相关交通运输行业要督促经营者降低成本,尽量消化上游产品价格调整影响的增支因素,严格控制调价幅度;各盟市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严禁放开商品趁机搭车涨价和变相涨价;对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郝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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