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6月2日消息 为了给高考学生提供一个安静的考试环境,根据国家环保法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发出通知,要求在2008年全市高考期间(6月7日—9日),所有考点周围禁止一切施工作业,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产生超过环境噪声限制标准的噪声。要求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否则,按有关法律规定从重给予处罚。
设置高考考点的13所学校为,新城区:呼市二中,呼市十四中,呼市十九中学,呼市土中;回民区:呼市一中,呼市十六中,呼市八中,呼铁一中;玉泉区:呼市六中,呼市二十七中;赛罕区:呼市十八中,呼市三十五中,师大附中。(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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