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5月30日消息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5月27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抗震救灾物资价格监管。
通知要求,各盟市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认真分析研究地震灾害对本地区价格可能造成的影响。要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与抗震救灾物资价格变动,一旦发现价格异动,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要继续落实好运往四川等灾区抗震救灾物资的绿色通道政策,严禁抗震救灾物资生产、流通领域的各种乱收费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通知要求,各盟市要继续督促本盟市生产、销售抗震救灾物资相关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增强价格诚信意识,加强价格自律,维护重要商品出厂和销售价格的基本稳定。对于借地震灾害之机哄抬物价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通知还要求,近期一律不得出台政府提价措施,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各盟市要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力度,坚决打击趁地震灾害之机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谣言、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重点加强生活必需品和抗震救灾物资的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稳定群众生活秩序。要加强“12358”价格举报电话值守,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快速处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加大处罚力度。对性质恶劣的价格违法案件,依法从速从严处罚,保持对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性质恶劣的要公开曝光。(庞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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