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5月26日消息 5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各盟市、黄河工程管理局和红山水库管理局发出《关于做好2008年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树立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全力做好防汛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把建立健全行政和技术责任制,提高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作为落实防汛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要抓紧进行水毁工程修复,排除影响安全度汛的隐患;清除行洪障碍;落实通讯保障、抢险队伍以及防汛物料储备。各地区要严格执行水库的管理责任和管理权限。保证报汛通讯和抢险道路畅通。加强水库预警预报,禁止超汛限水位运行,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各城市的防汛责任人要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做好准备,确保城市安全度汛。要切实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要加强宣传,普及防御山洪灾害知识,提高防灾意识,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各地区要在山洪易发地区修筑和加固必要的防洪工程,要避免因开矿、采石、筑路等人为活动造成山洪灾害。(马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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