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5月20日消息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5月16日发出加强抗震救灾期间价格监管工作,维护市场稳定的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内蒙古各盟市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关注与抗震救灾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稳定问题:要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饮用水、燃料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和建材、农资等灾后重建物资的价格监测,随时掌握市场动态,捕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应急工作预案,一旦发生价格异常波动,即可迅速应对,做到措施得当;要重点检查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菜、饮用水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以及建筑材料、药品等救灾物资和灾后重建物资的价格。(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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