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5月8日消息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出台了招生计划和办法,要求任何学校不得深入非生源地进行宣传,在非生源地乱拉生源,不得通过免除学费或提供奖学金、助学金等办法招生,不得招收已按志愿录取的学生,不得提前招生和开学。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维护今年高中招生的良好秩序,在招生计划和办法下达以后,巴彦淖尔市教育局与各高中学校签订承诺书,向社会公布各地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和办法,供广大考生和家长选校参考。招生工作结束,市教育局将与市纪检委联合下文,通报全市招生情况,对于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办法的学校给予表彰,对于违规行为,根据违规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巴彦淖尔市教育部门还规定,凡未参加中考的考生、根据志愿被正式录取另行择校的考生以及擅自超计划招收的考生,不予建立学籍,不准参加毕业考试,不予参加各种先进个人的评选,不予发放高中毕业文凭,考生不得按本校应届生参加高考,高考成绩统计到原录取学校中。凡擅自扩大招生、乱宣传、乱拉生源的,当年目标管理考核学校和第一责任人不得评为优秀。违反“三限”政策,学校和第一责任人不得评为良好。采取免费、提供奖学金等乱招生的,学校不得评为合格,教育局当年不能评为优秀,并给予违规学校所免费用两倍的经济处罚。(李泽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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