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4月30日消息 作为农村牧区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内蒙古在今年年底前将全部化解沉积15年总额达39亿元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债务。
据了解,自“八五”以来,内蒙就古自治区各地在实施义务教育“两基”达标过程中,由于资金不足,用于修建教学用房、购置教学仪器等支出基本是负债进行,逐渐形成了巨大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债务。截至2005年底,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债务达39亿元,覆盖自治区12个盟市的98个旗县区、2178所中小学。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债务成为县乡债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和影响农村牧区正常教学的主要障碍、农牧民负担反弹的重要隐患。
2007年,内蒙古自治区被国家列为全国化解农村牧区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省区之一。截至目前,自治区35个旗县全部完成化债任务,有8个盟市化债进度超过50%。累计化债19.5亿元,占自治区债务总额的50%。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将依据先化解后奖励的原则,根据盟市的化债进度给予奖励。对2007年年内全部完成化债任务的旗县,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自治区级财政已安排12亿元化债奖补资金,目前7亿元已下拨到各盟市。(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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