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4月10日消息 4月8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关于调整部分道路限速标准的通告》,规定自5月1日起,呼和浩特市部分道路实行新的限速标准。
据了解,呼和浩特市本次调整部分道路限速标准是基于目前道路交通量的变化情况。此前,4月3日,呼和浩特市交警支队还召开了调整部分道路限速标准听证会,征求了社会各界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对限速标准进行了细化。
此次调整范围如下:一、机动车在东二环、西二环、南二环(西二环至云中路)和敕勒川大街,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二、机动车在成吉思汗西街、成吉思汗大街、成吉思汗东街,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70公里/小时。三、机动车在南二环(东二环至云中路)、北二环、鼓楼立交桥上东西直行、鼓楼立交桥上南北直行、新华西街、新华东街、海拉尔西街、海拉尔大街、海拉尔东街、鄂尔多斯西街、鄂尔多斯大街、昭君路、兴安南北路、赛马场北路、四纬路、金海路、通道北路(海拉尔大街至北二环)、锡林路(车站东街至南二环)、云中路(南二环至鄂尔多斯大街)、哲里木路(爱民街至北二环),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60公里/小时。四、机动车在二环路以内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施划有中心线的道路为50公里/小时;没有施划中心线的道路为30公里/小时。(李霞、武志杰、贾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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