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包头4月2日消息(记者那森宝音 包头台记者段科) 包头市将对警务用车开展专项督查。在工作时间以外及节假日使用警车要在包头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或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事前备案。
据了解,今后包头市将根据不同时期在警车管理和使用上暴露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督察,重点督查的内容为:不按规定涂装警车外观制式,警车牌证不全。驾驶警车必须着警服,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和人民警察证。不准将警车交由非警务人员驾驶;不准将警车外借;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严禁驾驶警车闯红灯、单行线、禁行线,严禁超速行使、强行超车、逆行等,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警用灯具和警报器,特别是严禁在居民区鸣放警报器。禁止使用警车从事接送子女、家属、用作上下班交通工具等非警务活动,禁止非警务活动将警车停放在宾馆、酒店和娱乐场所。工作时间以外必须将警车停放在单位办公场所,不得将警车停放在居民区过夜。节假日非警务活动不准动用警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