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4月3日消息 内蒙古各级教育部门2008年要严格规范教育收费和办学行为,深入推进阳光招生工程,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这是记者在2日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内蒙古2007年制定了《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教育厅与监察厅、公安厅等部门密切配合,先后对性质较为恶劣的教育乱收费案件、招生考试中违纪违规案件等进行了重点查办。全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共受理434件信访举报,立案89件,对28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1人移交司法机关。内蒙古教育收费投诉持续明显下降,各级教育部门和首批高校政风行风评议普遍得到好评。
与此同时,在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中,内蒙古继续扩大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内容,公示及公开的基本查询信息达47项,提高了招生录取工作的透明度,使阳光招生不断规范化、制度化。(李泽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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