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1月25日消息 截至1月23日18时,内蒙古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共收到各代表团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共14件,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根据规定,其中4件符合议案条件。这4件议案全部为制定社会法方面的议案。
代表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履职热情,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就社会事业、经济建设、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加强生态建设、基础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提出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截至1月23日18时,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共收到代表对自治区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220件。(蔡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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