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1月22日消息 内蒙古自治区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于近日召开,这也是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系统召开的第一个专项会议。会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六个办法的征求意见稿,这是自治区第一次专就节能减排工作如此密集地出台政策性文件。
这六个办法分别针对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辽河和松花江污染防治、淘汰落后产能、节能技改、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提出了专门的政策措施。和财政部近期出台的一整套旨在加强节能减排资金管理的办法相契合,这些办法中一个最大的特点是机制创新,建立财政“以奖代补”的新机制。资金分配实行因素分析法,逐步改变过去企业层层报项目、政府批项目的传统做法,采取财政奖励资金与节能减排量挂钩的办法,多节能减排,多奖励;达不到节能减排目标,要进行处罚。
财政加大投入,建立节能减排投入长效机制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保证。据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张华介绍,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235亿元用于支持节能减排工作,对自治区也有相应的资金安排。而自治区本级财政也将逐步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支持力度,把节能减排作为重点予以保障。2008年,自治区本级财政也拿出相当多的资金,配合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加大对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城镇污水处理运行补助等工作的支持力度。这样大的财政投入,是前所未有的。
近年来,内蒙古坚决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加大整顿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力度,继2006年底关闭812处小煤矿之后,到2007年底又关闭小煤矿41处,使全区煤矿数量由2002年的1740个减少到目前的542个,全年淘汰电力、煤炭等落后产能分别达到103.2万千瓦时、421.6万吨,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全年关停和节能减排任务。与此同时,继续加大投入力度,提高煤矿综合生产能力和安全生产能力,煤炭回采率达到60%以上,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居全国首位。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杨茂盛告诉记者:“过去几十年内蒙古财政主要是吃饭财政,对节能减排的投入不多。随着经济发展,大批企业入驻,城市规模扩大,内蒙古的节能减排任务重、压力大。同时内蒙古是资源大省,又是祖国的北大门,是首都的生态屏障,内蒙古的任务不完成,可能会影响到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的进度。近几年内蒙古财政实力有所提高,我们要拿出一部分财力,实施一系列具体措施,配合自治区和全国的节能减排工作。”(王涛、史生荣、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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