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1月18日消息 内蒙古自治区将从2008年到2010年,连续3年继续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记者昨日从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的具体调整标准已经敲定,将按照月人均94元的标准进行发放,并争取在2008年春节前发放到全区每位退休人员的手中。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次上调,主要针对2007年12月31日前已经按规定办理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从2008年1月1日起按月人均94元的标准进行上调。
在全区普遍上调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建国前老工人、1953年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和原工商业者,再按月人均40元的标准进行上调。全区总体调整水平控制在月人均99元。
又讯 记者昨日获悉,今年,内蒙古将再次提高全区低保群众的补贴,标准是平均上调20元。并将把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扩大到110万人。
同时,启动全区城镇医疗救助制度,使内蒙古困难群众病有所医、贫有所济。(赵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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