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1月17日消息 记者16日从呼和浩特市建委了解到,为了确保农民工拿到血汗钱回家过年,1月14日,市建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做好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对于恶意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取消下一年招投标资格,情节严重的对单位进行资质降级处理,记入诚信不良档案。
通知具体内容为:首先,任何用工企业不得以被拖欠工程款为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对确实无法找到拖欠单位和责任人的,在调查核实拖欠情况和金额的基础上,用工企业筹措资金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其次,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全面责任,用工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对施工总承包企业因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造成工人工资拖欠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负连带责任。最后,建设单位无正当理由长期不结算或者在限期内仍然不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造成工人工资发生拖欠行为的,对已经竣工的项目不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新开工项目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房地产企业将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给予资质处理或停办有关手续,情节严重的同时予以媒体曝光。(侯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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