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3月18日消息 伴随着金融危机的影响和高校毕业生数量的增长,大学生就业成为有关部门和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记者近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部门获悉,内蒙古采取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高校学生面向基层就业、召开校园双选会等措施,多渠道全方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为营造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的政策环境,日前内蒙古下发了《关于鼓励全民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明确各地区、各部门将完善创业政策,加大扶持力度,重点指导和帮助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创业。其中明确,初始创业者自领取执业证照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1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限额提高到5万元。同时,明确了自主创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由旗县以上人事和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免费为其提供2年人事或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代理期间,可参加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代理年限可计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对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初始创业人员,各级就业服务机构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并给予经费补贴,人均补贴标准不低于1000元,经费从创业发展资金中列支。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渠道,近年来,内蒙古在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项目的基础上,自2006年以来,教育厅每年筹措专项经费,鼓励和支持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面向基层学校任教,今年的50万元专项经费已经到位。
据了解,2009年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将达到7.8万人。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内蒙古持续组织各高校召开了以院系部为基础、专业性的中小型校园双选洽谈活动。目前,已成功举办了全校性的大型校园洽谈会13场,各类以院系为基础的中小型洽谈会百余场。新学期伊始,还组织高校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洽谈活动,同时组织毕业生积极参加教育部等有关部门组织的网络招聘活动。
记者还了解到,按照国家教育部的部署安排,日前自治区教育厅制定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的意见》,要求各高校将就业指导课作为必修课,列入教学计划,把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教育贯穿于学生在校学习的全过程,加强对大学生职业教育规划。(马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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