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开展“扬沙说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等15件普法工作案例入选全国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涵盖新媒体新技术普法、重点对象重点领域普法、法治文化建设、法治乡村建设等众多方面。

“八五”普法以来,内蒙古加强创新驱动,积极探索普法依法治理形式载体和实践方式,总结推广基层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

一是创新“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载体。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依法治区办、司法厅联合开办《“八五”普法进行时》系列融媒体直播访谈节目,搭建各普法责任单位共商共建共享共融的大普法平台。自治区64家普法责任制单位厅级领导干部先后走进演播大厅,累计2.2亿人次在线收听、收看,奏响“八五”普法协作曲,压实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二是研发运用“智慧普法”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智慧普法”大数据平台,包含普法需求获取、普法需求分析、普法宣传阵地、普法成效考核等四个模块,共连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普法责任主体4239家,平台用户量达到158.37万个。“智慧普法”平台入选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司法”创新案例,并先后在全国新媒体新技术普法座谈会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

三是持续打造“法治乌兰牧骑”金色普法品牌。全区建立140余支“法治乌兰牧骑”队伍,创编法治歌曲、戏曲、舞台剧、相声小品等节目800余部,开展巡演9600余场次,受益群众620万人,以其法治性、文艺性、普惠性、长效性等特点深受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的欢迎。做强“法治乌兰牧骑”普法品牌已写入《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内蒙古自治区“八五”普法规划。

四是专门建设融媒体法治宣传中心。在全国率先建成专业性法治宣传中心,运营内蒙古掌上12348、抖音、快手等8个新媒体平台,创作《小司来了》《马上说法》《普法微课堂》等3200余部普法文艺作品,总点击量超1.2亿次,深受全区各族群众喜爱,多次获得国家和自治区级奖项。

五是率先以《条例》形式明确普法经费保障标准。2022年新修正《内蒙古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明确提出“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行政区域内公民每人每年不低于0.5元人民币的标准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专款专用,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动态调整”,同时对旗县级以上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经费作出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供稿)

编辑:刘欣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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