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呼和浩特4月14日消息(记者 田凤元)同一房产,内蒙古两家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价却天差地别,一份评出2.73亿元,一份评出1.27亿元,相差1.46亿元。(4月12日、13日,央广网相继刊发消息《内蒙古评估乱象:同一地产,两家公司评估价相差1.46亿》《内蒙古评估乱象续:鄂尔多斯市住建局只管过程,管不了结果!》对这一事件进行了追踪报道。)
  作为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主管部门,真如鄂尔多斯市住建局所说“只管过程,管不了结果”吗?记者于4月13日来到了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内蒙古住建厅”)进行求证。
  “4月12日,看到媒体报道后,我们也很关注,很重视,我们也在跟踪,欢迎媒体监督。”内蒙古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聂海俊确定:估价机构的主管部门肯定是住建部门,相关主管部门都是属地管理!
  “同一房产估价出现较大差距,其中一个肯定是有问题的,我们也责成鄂尔多斯市住建局尽快汇报情况,有问题的话,该纠正的纠正,该处罚的处罚。”
  聂海俊也坦承:此前确实没有遇到过这种事儿,有些拿不准。我也是一边看《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一边学习。
  对于谁来监管评估结果的准确性?两份评估报告差距如此之大,到底哪一个更准确,谁更具备参考意义?聂海俊表示:《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没有特别明确,但做为主管部门,我们也正在多方咨询有关专家和律师,看以什么途径和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此前,央广网记者在采访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鄂尔多斯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长刘江华时,刘科长表示:“行政部门对评估报告里面的内容不做实质性的鉴定,评估的高与低,行政部门说的不算,这个由鄂尔多斯市房地产估价师学会专家委员会来认定。专家说的对与错,只能由上一级的专家委员会来认定。”上一级的专家委员会是哪一级呢?鄂尔多斯市住建局给记者的答复是“内蒙古房地产估价师学会”。
  按照鄂尔多斯市住建局的说法,作为鄂尔多斯市估价师学会专家委员会的上一级,内蒙古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又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呢?4月13日,记者来到了内蒙古房地产估价师学会进行采访。
  “我们跟鄂尔多斯市房地产估价师学会不是上下级关系,我们也没有专家委员会。”学会秘书长郭焱告诉记者,自治区层面就没有相关的专家委员会,鄂尔多斯的专家委员会是当地的学会自己设立的,我们只是一个民间机构。
  记者在内蒙古房地产估价师学会了解到,高文斌为了此评估事件曾经也来内蒙古房地产估价学会寻求过帮助,郭焱说:当时我们建议,为了公平公正,双方可以找一个外省的专家委员会来鉴定,我们推荐的是北京的专家委员会,就是花点鉴定费,鉴定结果起码公正一点。
  但高文斌为什么没有这样做?高文斌的回答是:“鉴定也好,重新评估也好,都得双方共同委托或者由鄂尔多斯市住建局或法院或仲裁委等权力部门委托才有效,我单方面做了他们不认同!而对方绝不同意我重新评估,所以要想确认这两个评估到底哪个对?只能由住建局这样的权力机关出面!”
  郭焱表示:“评估结果的高低,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但差距这么大,也是没有想到的。鄂尔多斯市这个评估案例,现在,让我们说哪个高了,哪个低了,我们也没法说。最好还是找一个鉴定机构鉴定一下。”
  记者在内蒙古房地产评估师学会了解到,济丰评估公司负责人柴致意也是该学会成员,在其接受高文斌委托时已明确知道第一次评估的结果,却将评估总价做到低于第一次评估总价1.46亿!这令整个内蒙古评估界吃惊!记者致电柴致意,柴致意表示:我们的评估有据可依,愿意接受鉴定,承担责任。
  内蒙古住建厅、鄂尔多斯市住建局最终将如何处理此事,央广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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