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呼和浩特3月23日消息(记者 田凤元)此前,央广网内蒙古频道刊发消息《西贝一个馒头19元你吃吗?》《律师:西贝菜单不标价侵犯消费者权益》《西贝菜单不标价 12315受理投诉》,对西贝餐饮个别菜品定价引争议、不标价进行了报道。
  3月16日上午,记者拨打了呼和浩特市12315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热线,并将西贝莜面村个别菜品不标价的问题进行了投诉举报。工作人员表示,12315已经受理了记者反映的问题,并且进行了详细登记,随后会转交给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执法人员会在7-15个工作日进行回复。
  3月22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接到反映西贝菜单未标价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情况后,立即转交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核查处置。
  3月17日,执法人员自接到相关情况后立即对呼和浩特市西贝人家餐饮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菜单中烂腌菜只有菜品介绍,未明码标价。当天,执法人员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七条和《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条第一项规定,已对当事人未明码标价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根据行政处罚规定,这个案件的处理结果会在3个月内出来。
  北京尚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李文生律师表示,西贝未予标价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