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干部队伍建设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决定近期以遴选的方式从全区已登记的公务员中遴选4名公务员。除必须符合《公务员法》的规定和区内已登记的党政机关公务员等限制条件外,遴选公务员对象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公务员;年龄在35岁以下(1974年5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博士、硕士学位者优先。
3.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和党政群机关工作经历,优先考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选调生。
4.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具有机关文稿写作方面的实践经验。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干部处联系电话:0471-4812643、4811568。详情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 (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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