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3月26日消息(记者郑颖 满洲里电台杨静)经满洲里市政府批准,从4月1日起,满洲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从住院起付标准、慢性病支付限额等方面对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待遇进行调整,降低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全市7万余参保市民受益。
今年初,满洲里市委、市政府将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待遇列为2009年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广大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满洲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其中规定,参保职工住院治疗的个人自付起付标准将分别降低100元,慢性病支付限额将由1200元提高到1500元。另外,该《意见》还规定,企业退休人员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的4.5%划入个人账户,随着本人养老金的调整逐年调整。
此次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调整,将进一步减轻满洲里市参保患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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