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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起步的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涉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通辽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的31个旗县。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从全区生态环境恶劣的实际出发,及时作出了将生态建设作为最大的基础建设来抓的重大战略决策,把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作为生态建设的重中之重,列入了全区“十五”和“十一五”规划纲要,具体采取退耕还林还草、封山育林、造林种草、小流域治理等一系列措施。
内蒙古针对地域辽阔、自然条件差异大的实际,在工程建设中坚持“三结合、三为主”的治理方针,即在建设内容上坚持“草灌乔”相结合,以灌草为主;在建设方式上坚持“造封飞”相结合,以封育保护为主;在具体措施上坚持生物措施、工程措施相结合,以生物措施为主。坚持综合治理思路,林业措施、农牧业措施、水利措施相配套,主要采取乔灌草防护林营造、流动沙地再生植物沙障治理、林草林药林经间作、生物经济圈建设、水草林机料“五配套”草库伦建设、草场划区轮牧、家庭牧场建设、引水上山建梯田、清洁型小流域治理等模式。
为了规范和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建设有序进行,内蒙古自治区制定了《生态建设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管理办法》《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试行)》等管理办法,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在建设中,内蒙古紧紧围绕生态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以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牧民收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科技为支撑、重点地区保护治理为突破口,促进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被项目区农牧民称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突出农牧民群众这个主体,凡是农牧民原有的承包地和草场,经营权一律不变。在坚持土地所有权不变和群众自愿的基础上统一规划,通过承包、租赁、拍卖、划拨等形式,把“四荒”资源使用权落实到户,建设任务承包到户。谁投资、谁治理、谁开发、谁受益,明晰权属,50年不变,并且允许依法继承、转让。
2000年至2006年,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草原建设项目完成草原治理任务1.2043亿亩,其中人工草地建设完成526万亩、飞播牧草完成211万亩、围栏封育完成2488万亩、基本草场建设完成263万亩、草种基地建设完成28万亩、牲畜棚圈建设完成531万平方米、饲草料加工机械完成5.7万多台套、禁牧任务完成8527万亩,总体完成计划任务的99.5%。此外,2007年已完成草原治理任务61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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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责编:马立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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