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呼和浩特5月1日消息(记者李春雪)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即将于2025年5月1日施行的《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政策解读。作为自治区首部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综合性法规,该条例的实施标志着内蒙古在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方面迈出重要步伐。
《条例》共45条,系统构建了涵盖无障碍设施建设、信息交流、社会服务、保障措施及监督管理的制度体系。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后全国第二个省级地方性法规,该条例立足自治区实际,重点破解无障碍环境覆盖不全、城乡发展不均、数字服务衔接不畅等现实难题。
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条例》明确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协同的工作体系。规定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领导职责,细化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工信等7个重点部门具体职能,并明确发展改革、公安等14个相关部门的协同责任。同时强化社会组织参与机制,要求将残联和老年组织的意见征询、体验试用等环节纳入制度设计。
针对民生关切领域,《条例》作出五项重点规范:一是建立居家无障碍改造补贴制度,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及无障碍设施改造,保障性住房须配置无障碍房源;二是提升出行便利度,要求重点区域完善盲道、过街提示等设施,推进公交站台无障碍改造;三是加强特殊关怀,明确无障碍停车位优先使用制度及导盲犬通行保障;四是规定公共服务场所须保留人工服务窗口,重大活动须提供手语等特殊服务;五是推动科技助残,鼓励开发无障碍应用软件,发展无障碍网约车服务。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在科技赋能方面作出前瞻性部署,提出支持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无障碍网站建设及无障碍设备研发推广等系列措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通过法治手段推动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并行,将有效弥合特殊群体的"数字鸿沟"。
目前,自治区已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计划开展为期一年的普法宣传和配套制度完善工作。该条例实施后,将建立动态评估机制,通过第三方测评、社会监督等方式持续提升实施效能,切实保障150余万残疾人及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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