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2月22日消息 新年伊始,内蒙古自治区下发了《关于加快建设人才流入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推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提出了要求。
《意见》指出,要继续深入组织实施“666特色优势产业人才集聚工程”、“333人才引进工程”、“511人才培养工程”和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选拔)工程”,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要积极研究和探索对紧缺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引进和管理办法,调整人才结构和布局。要鼓励各类人才申请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和参加国家级重点课题研究,并对申请到课题的研究人员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意见》要求,要根据情况将人才流入区建设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步增加。要研究确立一些有关人才流入区建设方面的人才项目,加强政策和资金支持,确保人才项目有效实施。企业和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要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人才专项资金,用于人才培养、引进和奖励。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才流入区建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人才开发的重要内容统盘考虑、统一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当中。要突出建立地区、部门人才环境评价机制,加大对地区、部门领导班子在人才工作成效方面的考核力度,推动人才工作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蔡冬梅 高青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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