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至19日,内蒙古赤峰市民政局应邀参加第八届中国社会救助研讨会。本次会议由民政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和浙江大学共同主办。

会议现场(雪曦 摄)

赤峰市民政局应邀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分论坛上就“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资格认定标准量化测算实务应用”发言,从保障背景、认定办法、“劳动力系数”实务操作、保障成效等方面详细介绍了赤峰市低保制度建立26年以来低保对象认定工作实践经验,得到民政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领域专家学者以及区外同行的高度关注和肯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赤峰市进一步细化低保对象认定办法,重新修订印发《赤峰市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意见》,在低保对象认定上去除非必要限制性条件,扩大“单人保”保障范围,细化重病、重残等收入扣减和因病、因残、因学等支出扣减情形,优化办理时限,进一步科学高效识别困难群体,为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实现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下一步,赤峰市将以低收入群体贫困预防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以建设智能性、发展性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为目标,着力建设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为困难群众提供更有温度、更有速度的救助服务。(雪曦)

编辑:刘欣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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