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呼和浩特4月16日消息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为促进转移人口落户便利化,呼包鄂乌城市群将实行户籍通迁制度。
  意见提出为实现工农互促、城乡互补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自治区将全面取消人口落户限制并率先在呼包鄂乌城市群实行户籍通迁制度。居住证持有者逐步可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公共服务以及义务教育同城待遇。政府将给予农牧业转移人口奖励资金支持以及增加进城农牧民的住房供给。
  此外,为保障农牧民居住权,意见提出要加快完成“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颁证,可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牧民房屋使用权。嘎查村集体将公益性建设用地可在征得农牧民同意的前提下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推进工商资本、科技成果下乡工作,建设自治区农牧业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并建立产学研协同推广新模式,推进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
  为实现城乡资源均衡配比,意见要求提高各旗县乡镇村教育水平,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完善以城带乡联动机制,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开展草原书屋和“鸿雁悦读”等活动,对考古遗址及红色传承文化进行系统性保护;提高医疗水平,加强旗县医疗机构建设,建立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巡回医疗服务并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制度。(宋柏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