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后一个时期,内蒙古将采取措施进一步有效化解劳动关系矛盾。
据了解,内蒙古将逐步完善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制度,在企业普遍建立内部协商解决机制,深入开展部分国有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并逐步向非公企业推广,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
内蒙古将建立健全突发性、集体性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解协调机制;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办案制度,对案件进行分类处理,加大仲裁办案督查,规范法律适用和办案程序,促进案件仲裁终结,不断提高仲裁办案质量和效率。
同时,内蒙古将加大集体劳动争议处理力度,充分发挥工会、企业代表组织等仲裁委员会组成部门在处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作用。强化裁审衔接,加强仲裁机构与同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机制衔接,提高仲裁裁决的执行效率。
内蒙古还将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形势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完善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应急联动处置机制,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重大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 (记者李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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