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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完善相关政策鼓励大学生基层就业

2009-07-08 14:45   来源: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打印本页 关闭
    中广网呼和浩特7月8日消息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近期内蒙古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政策,以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就业。

    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内共有高校应届毕业生7.87万人,比去年增加近3000人,就业压力相对增大。为此,今年内蒙古将以农牧业生产技术指导、农牧区生态环境保护、动植物防疫、农牧区集体资产管理、法律和就业援助、社会保障、文化科技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廉租房服务为重点,开发适合大学生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根据内蒙古近期出台的政策,凡是到农牧区基层单位、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将获得薪酬或生活补贴,并依照国家规定办理有关的社会保险。如果属公益性岗位,还将获得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同时,凡是到旗县以下农牧区基层单位就业且履行一定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将相应地享受学费、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此外,内蒙古还规定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行政事业单位岗位、研究生时也将优先录取。(记者 任会斌)


 

责编:尘沙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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