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今年作出的为群众办“八件实事”、做好“十项民生工作”的承诺已全部兑现。
在所办“八件实事”中,有3件完成年初计划,有5件超额完成年初既定目标。据初步统计,全区共落实资金70.54亿元,使1000多万群众受益。完成年初计划的3件实事为:一是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启动。截至11月底,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共安排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补助资金1.17亿元,全区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213.6万人。在制度上全面覆盖城镇非从业人员,超额完成制度覆盖面达到应参保人数70%以上、实际参保人数达到200万人的计划目标,比全国计划提前两年实现目标。
二是提高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补助标准。全区筹集资金10.49亿元,完成年初确定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每人当年提高40元、达到人均90元、参合率达90%以上的目标,全区共有1180.5万农民受益。
三是提高教育补助水平。全区按计划安排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19.8亿元,比年初计划多1.6亿元,使全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263万人受益。年内在全国率先实现“两免”城乡全覆盖。
超额完成年初既定目标的5件实事为:一是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区共安排资金12.15亿元,受益人员达到82.4万人。年内两次提高补差水平,人均补助水平提高25元,保障标准由去年的172元提高到197元,比年初计划增加5元。
二是提高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全年平均补助水平农区678元、牧区740元、“三少”民族地区840元,比年初计划分别高出240元。保障范围达到113.4万人,比年初计划增加3.4万人。
三是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完成了年初确定的人均每月提高105元的目标,人均每月达到1073元。
四是改善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截至11月底,各级政府共筹建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建设资金8.98亿元,是年初确定筹集2.4亿元计划目标的3.74倍,受益家庭达9.6万户。全年新开工建设廉租房65万平方米。
五是解决农牧民饮水安全问题。全区共筹集资金3.96亿元,比年初计划增加0.25亿元。共建设各类饮水水源工程684处,其中自来水工程517处,受益人口达86.7万人,比年初计划增加6.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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